郜鼎乡
山东成武县下辖乡
原为山东成武县一乡镇,后并入孙寺镇和城关镇,传说为周代诸侯小国郜国的故地。
释义
郜鼎
周代诸侯国郜国制作的祭器,后来落入宋国。宋国的华督杀国君宋殇公立庄公,自己做了太宰(宰相)。为了得到诸侯国的承认,华督分别向邻近的鲁国、齐国、陈国、郑国行贿。鲁桓公约请齐侯、陈侯、郑伯在稷(地)会见,承认了宋庄公执政和华督做宋国的太宰,宋国便把郜鼎送给了鲁国,鲁桓公把郜鼎放置在祭祀鲁国祖先的太庙中。《春秋左氏传》记载了这件事,认为华督弑君,鲁桓公收受他的贿赂,这是不符合周礼的。后世人于是就把郜鼎作为弑君篡权者向其他国家行贿以求得支持和承认的象征性器物。
史料
西周时代分封的诸侯国。西周初,武王封周文王第十一子封为郜子,属地郜邑,建立郜国,春秋时为宋所灭,子孙以封国为氏。
《左传》载:◇隐公十年 【经】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夏,翬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秋,宋人、卫人入郑。宋人、蔡人、卫人伐戴。郑伯伐取之。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 【传】十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邓,为师期。夏五月羽父先会齐侯、郑伯伐宋。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庚午,郑师入郜。辛未,归于我。庚辰,郑师入防。辛巳,归于我。
桓公二年 【经】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滕子来朝。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秋七月,杞侯来朝。蔡侯、郑伯会于邓。九月,入杞。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 【传】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惧,遂弑殇公。 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故先书弑其君。会于稷以成宋乱,为赂故,立华氏也。 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孔父嘉为司马,督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马则然。」已杀孔父而弑殇公,召庄公于郑而立之,以亲郑。以郜大鼎赂公,齐、陈、郑皆有赂,故遂相宋公。
【传】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非礼也。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革□,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锡、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
示例
唐宰相褚遂良以郜鼎为典谏太宗:乙未,鸿胪奏“高丽莫离支贡白金。”褚遂良曰:“莫离支弑其君,九夷所不容,今将讨之而纳其金,此郜鼎之类也,臣谓不可受。”上从之。上谓高丽使者曰:“汝曹皆事高武,有官爵。莫离支弑逆,汝曹不能复仇,今更为之游说以欺大国,罪孰大焉!”悉以属大理。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5 13:14
目录
概述
释义
史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