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烈
民国时期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
郑烈(1888—1958年),字晓云,别号天啸生,福建省福州市闽县黄山人。民国时期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
人物生平
郑烈(1888—1958年),字晓云,别号天啸生,福建省福州市闽县黄山人。早年入南京水师学堂,肄业于湖南长沙实业学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赴日本大学攻读法律,加入同盟会。宣统三年(1911年)三月,参加广州起义,饶幸生还,撰写《黄花十杰传》。福建光复后,任省政府司法部部长。民国10年(1921年),任广州军政府高等法院院长。1923年3月,回闽任福建高等审判厅厅长、福建私立尚宾法政学校校长、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长。1949年6月,曾以“检察长”名义下令“通缉”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喧器一时。后随国民党撤往台湾,执律师业。
主要作品
著有《历代人物评传》《黄花岗烈士林大将军传》《啸余吟草》《精忠柏》史剧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5 16:46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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