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良,男,汉族,1955年出生于内蒙古突泉县,祖籍天津宁河,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第八届、第九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曾兼任教育部法学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兼职教授。
人物履历
1974年,中学毕业后下乡插队;
1976年,在吉林油田当石油工人
1978年-1984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读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91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4年,破格晋升教授;1999年任博士研究生导师;
1995年-1998年,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
1998年-2001年,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经济审判、行政审判和法官教育培训);
2001年,任国家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兼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部部长(2001年于美国伊力诺大学进修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2002年获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3年,任国家法官学院院长;
2004年,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
2005年,任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
2008年,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兼人文学院院长。
社会兼职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第八届、第九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共上海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曾兼任教育部法学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兼职教授。
科研成果
发表论文60余篇,主编、独著、合著、合译教科书、著作、译著10部。
荣誉称号
曾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长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法理学的改革与建设、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教学改革),教育部优秀教材一等奖1项,宝钢优秀教师奖1项;获教育部、司法部、吉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4项。
出版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