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思(1944年12月—2006年9月10日),出生于云南昆明,中共党员,法学家,知识产权专家,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生前是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人物生平
1944年12月,郑成思出生于云南昆明。
1963年—1968年,就读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
1968年9月,赴黑龙江军区“五七”农场接受劳动锻炼。
1970年3月,被分配至鸡西柳毛矿工作。
1975年4月,回到北京,先后在北京外贸学院、外文出版事业管理局任宣传干事。
1979年5月,调任至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室。
1981年—1983年,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法律系学习深造。
1990年,被北京大学聘为教授。
1993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同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1994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
2004年―2006年,获评为英国《知识产权》“世界上最有影响的50位知识产权界人物”之一。
2006年,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推荐为“全国杰出专业人才”候选人;8月,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9月1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62岁。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郑成思倡导知识产权应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和学科体系,并引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学科体系的建构理念与内容生成。对于知识产权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知识产权制度与民商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与规范结构、知识产权学科的知识体系与研究方法等等,都做出了理论贡献。根据中国的经济发展与政策取向,追踪国际上最新研究成果和制度实践,适时妥当地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议,其中重要的诸如,实行临时禁令制度、法定赔偿制度、制止反向假冒、保护传统知识等。这些建议丰富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构成,也充实了中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1985年,郑成思在国际上提出了“信息产权”理论,系统阐述了知识产权客体的信息本质。
据2023年10月中国法学网数据,郑成思共发表论文100余篇。
据2023年10月中国法学网数据,郑成思以中文及英文共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英国、澳大利亚、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出版著作24部。
郑成思先后参与了《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起草,参加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的各次修订,另参加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民间文学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
人才培养
郑成思指导培养的学生有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教授、博士生导师
徐家力,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秘书长
唐广良等。
荣誉表彰
社会任职
个人生活
郑成思的父亲
郑伯克早年是中国共产党地下党员,在云南从事地下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副部长。郑成思在家中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姐姐,下面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1963年,郑成思被医院误诊为肺结核,耽搁了备战高考时间,无可选择,考入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
郑成思的妻子的名字是杜丽英,1979年8月,郑成思大女儿出生。
人物评价
“郑成思是一位国宝级的知识产权卫士。”(《
光明日报》评)
“郑成思是世界一流的知识产权专家,在中国,他是‘知识产权保护之父’。”(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彭道敦评)
“郑成思是早期知识产权文化的启蒙者、宣传者和开拓者,是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杰出推动者,为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时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
吴汉东评)
“郑成思较早地介绍了中国国外的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知识产权的系统性研究作出了自己的贡献。”(时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教研中心主任
刘春田评)
“郑成思是在中国乃至世界知识产权界享有卓越声誉的法学家,其经典著作和人格魅力对几代中国知识产权的实践者和研究者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是中国版权制度的奠基人之一,一直奋斗在版权研究的最前沿,不偷懒,不灰心,不唯上,只唯真;郑成思不仅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功不可没,更为中国知识产权界赢得了国际声誉。”(中国法学网评)
“郑成思一生勤于治学、敏于思考、筚路蓝缕,建构起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体系,并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