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二七区委 二七区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二七发〔2010〕4号),设立
郑州市二七区司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拟订全区
法制宣传
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电、
保密、机要、会务、信息、督办、人事、劳资、档案管理、接待、车辆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行政和事业经费;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及基本建设投资;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指导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对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
指导全区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区公证工作;组织律师业务培训。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