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图书馆创建于1981年,现由航海校区图书馆、金河校区图书馆、英才校区图书馆和龙子湖校区图书馆四部分组成。现有工作人员56人,其中高级以上职称10人,中级职称20人;硕士6人。建有社科书库、自科书库、样本书库、工具书与古籍书库、过刊库、期刊阅览室、报纸阅览室、电子文献阅览室、自修室,另设公共阅览区等。各纸质报刊阅览室及书库全部开架服务,流通书库完全实现了藏、借、阅合一。
开放时间
周五上午:8:10—11:30开放;下午政治学习
机构设置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原中州大学)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下设有五部一室:流通部、采编部、阅览部、信息咨询部、信息技术部和办公室。
规章制度
入馆须知
一、本校师生员工凭本人借阅证入馆(现实行人脸识别进入)。校外人员须凭
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并经馆领导批准入馆。
二、请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不得在馆内朗读、唱歌、吹口哨以及在阅览室高声交谈或制造其它噪音。
三、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或随地丢弃废纸等杂物。
四、请勿将食物带进馆内,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
五、请自觉保护图书馆建筑和馆内一切设施,严禁随意涂抹刻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维护馆内秩序,不得抢占阅览座位。
七、请注意仪表,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着整齐,禁止仅穿背心、短裤及穿拖鞋入馆。
八、请自觉遵守并协助本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馆内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和批评,对不接受批评且态度恶劣者,将给予扣借阅证或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借阅证办理及使用规定
一、借阅证的办理
1、教工办理借阅证需带一寸近期照片一张,由个人交图书馆安排制作。学生首次办理借阅证,需交一寸近期照片一张,以班级为单位集体交图书馆安排制作。
2、借阅证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要及时到图书馆挂失。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负责。
3、补办借阅证,教工由个人直接联系图书馆办理。学生需持学院证明并缴纳补证费。读者补发新证后,如原证找回,应立即将旧证交回办证处,补证费不退。如新旧证同时使用,一经发现,将给予停止为其服务的处罚。
二、借阅证的使用
1、中州大学图书馆借阅证实行借书、阅览功能合一,读者进入图书馆应按有关规定使用,并自觉借书。
2、借阅证应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涂改,否则,本馆有权收回。
3、离校前应还清所借书刊,将借阅证交回图书馆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丢失、损坏的处理
一、丢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同样版本的书刊。原版本书刊购不到者,按图书原价加以原价为基础每年在上年价格基础上上涨10%,根据出版印制年数加3年购买期年数确定(计算公式:图书原价×(1+10%))。遗失多卷书中的一册或数册,先按全套书价格计算,再按普通单本书丢失的处理办法赔偿,未丢失部分归丢失赔偿者所有。若属馆藏复本量少,使用价值大的书刊,或者是无定价书刊,由图书馆议价,经馆长批准后,按议价赔偿。书刊丢失赔偿后,如在三个月内找到原书刊,可持赔偿收据来馆办理退款手续。
二、撕损书标、条形码者,分别赔偿10元;渍污、在书刊上乱写乱画,每处赔款5元。
三、损毁书刊,如“偷梁换柱”、“挖天窗”、“撕掉一页或多页”等,按丢失书刊赔偿办法处理。
四、未经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带出者,一律按盗窃图书论。盗窃图书,如不能将原书完好归还,除按图书丢失办法赔款外,还要报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