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县
民国置
郑县,由
郑州直隶州
改称,是1913年国民政府颁布“划—令”统一废州府为县,改地方的府、直隶厅、直隶州、散厅、散州为县的时代产物,属于“某州(直隶州、散州)—某县”这一建制变更模式。
历史沿革
1913年,国民政府统一废州府为县,由郑州直隶州改称郑县。
1928年,国民政府公布《特别市组织法》和《市组织法》后,郑州是全国首批设置的19个市之一,也是在河南省设的第一个市。
1931年,全国撤市为县,郑州再为县,但直辖省府。
1932年,国民政府设置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河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设在郑县。
1952年12月6日,郑县并入郑州市以及新郑、中牟二县。
参考资料
抱愧郑州 在发展
.郑州日报.2019-05-10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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