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载,
孝子郑兴,自幼很有志向,终日勤劳耕作,侍奉父母,但家境贫寒。父亲去世后,郑兴守孝3年。母亲久病不愈,郑兴服侍床前,从不解衣,不离母亲半步。母亲想吃肉丸汤,郑兴因无钱买肉,于是割下自己的肉煮汤奉母。此事传开后,人人都为郑兴的
孝道所感动。“割股奉亲,乃世乏奇事!”。
在清乾隆《
孝义县志》中有这样的记载:“因邑人郑兴孝行闻于朝,遂改名孝义。事见唐李吉甫《元和郡国志》。”
又一记载 :“今之孝义,唐初为永安县。时
永安堡村民郑兴,耕作奉母。母久病,郑兴乃割股为羹以进母,母病始愈。
贞观元年(公元627年)知县报于朝,唐太宗
李世民诏改永安为孝义。铭曰:郑兴立本,割股奉亲。明君重德,孝诏古今。富民强市,羽翼乾坤”。
郑兴的孝举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人民,所以在孝义市市政府门前有两座大型高粱红
花岗岩雕塑,其中一座即为“割股奉母”(另一座为“义虎救樵夫”);此外,在今大孝堡乡村口写着“郑兴故里,孝德为本”以此展现孝义的“孝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