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邹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邹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工作等。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工作;办理县属企业的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颁发有关证照;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组织实施各类市场(包括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生产要素市场、文化市场及其他特殊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及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案件,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调解合同纠纷;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以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拍卖活动。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组织查处违法违章广告。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推荐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审批烟草制品、人用药品商标印制资格;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机构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所属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管理本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基建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承办省、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统计、信访、机要、保密、宣传、督办、安全保卫、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人事政工科
负责本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推动基层体制改革和规范化管理;研究拟订本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本系统的表彰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人员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负责本系统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承担监督检查本局公务员勤政廉政状况工作,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宣传教育。
财务装备科
研究拟定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编制本系统财务收支预、决算;统一管理本系统各项经费、装备、行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国有资产;负责本系统财务、基建工作。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邹平县人民政府网.
内设机构.邹平县人民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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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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