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
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负责
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推荐工作。
(五)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山区科技创新等工作。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援外和科技援市相关事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全市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及培养工作,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深度融合。
(十四)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组织工作,承担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信息反馈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安全保卫、机关后勤。
2、政策法规体制改革处(民营科技企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各行业科技工作调研,组织拟定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科技法规和规章;制定科技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和方案。
3、发展计划处
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综合平衡各类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和经费配置建议,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负责科技指标、科技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
4、科技成果处(技术市场管理处)
研究拟定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规章,负责科技成果登记备案、评价、鉴定和科技保密工作,组织编制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指导对重大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管理全市科技奖励和技术市场工作。
5、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火炬计划办公室)
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负责组织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成果及项目;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工程,协同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指导全市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
6、农村科技处(星火计划办公室)
组织实施重大农业科技攻关,组织协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对全市
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进行指导实施,编制和实施全市“星火计划”。
7、国际科技合作处
管理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市科技外事规划,组织协调重大民间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事项,负责全市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8、社会发展科技处
协调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减灾、医药卫生和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科技工作。协调全市新药研究与开发。
9、监察室
监督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情况;协助局党组抓好本部门党风和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
10、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1、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
拟定全市山区经济技术开发的政策、规划,协调山区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负责山区经济技术开发经费的配置和管理,组织山区重大科技攻关和超前性研究与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12、知识产权局
负责拟定全市专利管理工作的法规、规章;组织制定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专利信息网络规划,指导全市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组织开展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组织实施全市的专利
行政执法检查,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及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技术服务、咨询、推广,科研项目检索查新,外文翻译,项目包装,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领导集体
马千领:副局长,分管农村处、社发处、山区开发办。
岳光亮: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规处、成果处、高新处。
杜富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
王伟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情报所(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招商部、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筹建办。
朱春雷: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计财处、机关党委、信息室,负责社发处节能减排工作。
高运方: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知识产权局、孵化器(南)、技术市场交易中心筹建办。
郭建清:副局长
王计先:副调研员,分管合作处、器材公司。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被评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4月,邯郸市科技局被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