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有关领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宗教工作开展。
(三)负责起草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指导涉及民族事务突发事件处置和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五)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差别化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乡村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扶贫开发和民族交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七)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艺术、语言文字、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八)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九)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
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处(外事处、民族宗教教育办公室)
(三)民族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
(四)宗教一处
(五)宗教二处
现任领导
马宏志 市政协副主席、 主持市民宗局全面工作
麻增礼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崔明军 局党组书记 主持党组工作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机关党支部、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苗 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民族工作和伊斯兰教工作
史银海 副调研员 负责佛教、道教、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及清真食品监管工作
宋如海 副调研员 协助党组书记崔明军抓好党务工作
金爱国 副调研员 负责宣传、信息、调研、文物等工作
李 伟 副调研员 负责清真食品监管工作
乔鹏 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