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2018年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办公地址在邯郸市中华北大街179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市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和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服务重大工程。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
旅游设施建设,组织邯郸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推进全域旅游。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发展。推动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
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
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八)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指导文物的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
(九)负责全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听、监看、监测的监管,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协调调度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全市性、跨区域性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代表市政府签订对外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合作交流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邯郸特色文化走出去。负责全市
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五)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结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工作。
(十六)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十七)管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人事处
按有关规定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财务统计处
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指导全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
艺术处
拟订全市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及邯郸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公共服务和非遗处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广电管理处
拟定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对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落实宣传管理制度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及违规查处工作。指导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并推进建设;协调、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和设施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鼓励、引导、扶持邯郸电视剧精品生产。
产业发展处
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资源开发处
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市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市级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市场管理处
拟订全市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督查督办全市性、跨区域重大案件。
文物保护处
研究和指导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的普查、认定、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以及大遗址保护工作;负责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论证、实施和经费协调工作;申报和推荐市级、省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管理,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文物单位、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工业遗产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文物保护项目行政审批工作。
博物馆处
指导博物馆工作,承担全市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馆藏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拟定和推动落实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文物库房达标和博物馆评审等级认定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征集工作,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革命文物场馆建设和展陈工作。
应急安全处
承担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安全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
宣传科教处
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品牌推广规划,制定品牌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承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高等学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单位
邯郸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邯郸宾馆
冀南宾馆
邯郸市政府第二招待处
邯郸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邯郸市艺术研究所
邯郸市博物馆
邯郸市文物保护中心
邯郸市赵王城遗址公园管理处
邯郸市赵王城文物管理处
邯郸市赵王陵文物管理处
邯郸市图书馆
邯郸市群艺馆
河北省艺术学校邯郸市分校
邯郸市东风剧团
邯郸市平调落子剧团
工人剧院
邯郸画院
邯郸市艺术团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
现任领导
李春红,局长。
胡利娜,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玉银
二级调研员
分管财务统计处。 分管局属单位冀南宾馆。
李如新
二级调研员
分管艺术处。 分管局属单位市艺术研究所、市工人剧院、市东风剧团、市平调落子剧团、市艺术团、省艺术学校邯郸市分校、邯郸大剧院。
王卫群
三级调研员
主要负责应急安全日常工作,协助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守华分管应急安全处。
朱福坤
三级调研员
分管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 分管局属单位赵王城遗址公园管理处、邯郸画院、市美术馆。
贾长宏
三级调研员
分管政策法规处。(抽调市委大督查工作期间,分管的政策法规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守华代管。)
史光召
三级调研员
分管宣传科教处。 分管局属单位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指导《中原旅游》等杂志编撰工作。
李诗喜
三级调研员
分管广电管理处。
李松涛
三级调研员
分管博物馆处、离退休干部处。 分管局属单位市博物馆,负责邯郸成语文化博物馆筹建工作。
李拥军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分管文物保护处。 分管局属单位市赵王城文物管理处、市赵王陵文物管理处、市文物保护中心,负责邯郸革命文物馆(文物仓库)筹建工作。
所获荣誉
2022年4月,被表彰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河北省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