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国家税务局是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的职能部门。
发展历程
2018年7月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正式挂牌,标志着邯郸市地方税务局和邯郸市国家税务局正式合并。
机构简介
邯郸市国家税务局设12个内设机构、3个事业单位和4个直属机构,另内设机关党委办公室和离退休干部处。下辖21个县(市、区)局,设有74个税务分局,16个稽查局。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3142人;担负着邯郸市97789户纳税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其中增值税纳税人95781户,所得税纳税人31761户,消费税纳税人456户,其他944户。管辖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
近年来,邯郸市国税局在河北省国税局和邯郸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确立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抓管理、强服务、提素质、创环境”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这一思路,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一年一个台阶,一步一个脚印,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圆满完成了省局和市政府核定的收入任务,税收征管质量始终在全省保持先进位次。先后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和省市级文明单位,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得到总局及公安部的表彰,市局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2013年被省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省国税系统绩效考核中位列第二;被省审计厅评为“河北省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市局领导班子被省局评为先进领导班子。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财政工作突出贡献奖”、“推进双增工作先锋旗”、“百家规范行政执法单位”、2013年行风评议市局机关和系统均获得第一名。2014年,被授予“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全国税务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市级单位;被省局评为“营改增”突出贡献单位。
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市局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收入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室、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大企业管理处,级别为正科级。
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级别为正科级。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负责本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及金税工程有关业务的宣传及推广应用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负责组织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防伪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人事教育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0)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大企业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直属机构
市局设置直属机构分别为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其中市局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级别为正科级。
(1)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2)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邯郸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实行一级稽查模式,市区内跨区设置稽查局,共设置2个稽查局,为市局直属机构。分别为:邯郸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管辖丛台区和开发区;邯郸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管辖邯山区和复兴区。
(3)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3.事业单位
市局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票证中心,级别均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票证中心
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
赵波,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邯郸市税务局全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
赵志杰,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征收管理科、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信息中心。
田学军,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第二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
王社亮,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联系国际税收研究会、税务学会。
谢琳娜,女,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教育科、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工青妇、老干部科,协助赵波局长分管组织人事科。
杨韬,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分管党委纪检组。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邯郸市国家税务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地理位置
滏河北大街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