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政府单位,位于邯郸市,内设机构秘书处等。
现任领导
主任:白雪松(兼)
副主任:扆来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本市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核化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拟定本市防空重要目标,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防护方案,制定战时人口疏散和各种保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防空专业队伍,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演习、演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抢险救灾工作。
(三)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规划,并依法实施管理。
(四)负责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和审批工作。落实人民防空的技术要求。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负责人民防空公共工程的维护管理及使用。依法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它各项设施,为城市经济建设服务。
(六)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八)依法筹集人民防空建设资金。
(九)承办市政府、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电处理、重要文稿起草、秘书事务、保密、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人防系统正规化建设及有限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战备值班;负责政策调研制定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战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市人民防空指挥所的生活、物资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工程处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人防工程(不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计划的批定下发、图纸审批;负责人民防空技术、质量、竣工验收、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管理;负责新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指导监督人防工程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开发利用计划;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和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防灾避难场所工作;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计划的落实,对遭空袭破坏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抢险抢修;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有关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质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政策文件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初审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起草有关人民防空行动条例并监督实施。
三、指挥通信处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修订完善各级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计划;组织指导人民防空疏散地域(基地)建设和利用疏散基地开设防灾避难场所工作;指导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群众防空防灾组织)整组、训练和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和利用防空警报发放灾情警报;参加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前期准备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系统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信息化系统和防空防灾数据库建设;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畅通;组织利用人民防空通信资源保障防灾救援行动;指导人防通信站的业务建设;战时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开设和指挥、通信保障;组织协调全市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人口疏散掩蔽和空袭后果消除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和防护技能训练工作;拟订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其他人防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战时负责组织协调临战人民防空战备教育及防空袭斗争宣传、动员工作。
四、财务处主要职责
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负责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负责对人民防空系统财务、物资管理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负责人防工程建设效益调查、建议工作;参与经济合同签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行政经费使用管理和对下级人民防空部门财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管理;战时负责编报人民防空袭经费、物资计划,统一掌握战损情况,协调实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
五、工程处主要职责
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审批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认可工作;负责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审批和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工作;负责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拆除人防工程补偿费;负责承办本部门授权的行政许可及相关的服务事项。
六、机关总支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民防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防空袭斗争中伤员救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