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汗国和元朝国家体制。成吉思汗即位后,建立
千户制,将全国的人民和土地划分为95个千户,由大汗分别授予与共同建国的贵戚、
功臣,任命他们为千户的那颜(首领),使之世袭管领。千户下分为若干百户,百户下为十户。
千户作为基本军事和地方行政单位,取代旧时的部落或氏族结构。通过分编千户,全国人民都在指定牧地居住,不许变动。国家按千户征派赋役和签调军队,所有民户都在本千户内登记户口,负担兵役和差发。成吉思汗任命
木华黎为左手万户,管辖东边直到哈剌温山(今大兴安岭)方面的诸千户;
博尔术为右手万户,管辖西边直到按台山方面的诸千户。万户只是军事统帅。蒙古汗国的最高统治集团是成吉思汗的“
黄金家族”,全国人民都是他们的臣民。那颜对大汗和诸王处于绝对从属的地位,高级那颜还参与选举大汗、商议国策和掌管国政。通过赏赐和战争中的掳掠,那颜拥有大量的牲畜、财物和奴隶。建立特殊功勋的那颜,还被授与种种特权。那颜阶级是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统治人民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