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虬,字神彪,是
著作郎邢敏的儿子。年少时学习
《三礼》中的郑氏学(即
郑学),通晓经义,有文思。后被举荐为
秀才科中的
上第,担任
中书议郎、尚书
殿中郎。北魏孝文帝
拓跋宏借着商议公事的机会与邢虬交谈,向他询问朝观宴飨的礼节,邢虬引经据典作出回答,很符合孝文帝的心意。孝文帝驾崩,
尚书令王肃采用了很多新的礼仪,邢虬常常用
五经里的正礼驳斥他。
邢虬又担任
尚书左丞,对事务多所纠正,台阁肃然。当时有个
雁门人杀害了自己的母亲,
八座上奏将该人辕门问斩并引水淹其房屋,同时赦免该人的两个儿子。邢虬驳奏道:“对于君王和父母不能有谋反之心,有谋反之心就一定要诛杀。谋逆之人,杀戮要波及他依丧制应服丧一年的亲属。杀害双亲的人,如果罪过不波及他的儿子,他本人已经禽兽不如、凶逆非常,又让他自家的祭祀不绝,传宗接代,这并不是奖劝忠孝之道、保全
三纲之义的道理。如果陛下表示宏大宽容,不处死他的儿子,而是让父子罪不相及,罪恶停留在犯罪的父亲的身上的话,就应该把他的儿子流放到四方蛮荒之地,并下令流放地的长官不允许这些人婚配生子。
《盘庚》里说不要让罪人在新的地方留后代,汉代的法律要求五月要喝
枭羹,这都是要让这类人灭绝的意思。”奏表呈上,宣武帝
元恪听从了他的意见。
后来邢虬担任
光禄少卿,他的母亲在家乡得病,他便请假回乡。母亲去世,他悲哀哭泣毁坏身体超过礼节,被当时的人所称赞。邢虬去世后,追赠
幽州刺史,谥号为威。
邢臧,字子良,官至安东将军、濮阳太守,赠镇北将军、定州刺史,谥号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