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钟岳(1674年~1748年)
康熙六十年
状元,
清代官员。字东长,号悔庐。东昌府人(今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邓基哲之子。
邓钟岳生平介绍
自幼博览群书,尤对《易》、《礼》有深入研究。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
举人,六十年(1721)登进士第一甲第一名,入翰林。
雍正元年(1723)充江南副考官道,以母丧归,四年后起任江苏学政,刊《近思录》、《白鹿洞规》等书以教育士子。七年(1729)以少詹学士任广东学政,不久,迁
内阁学士兼
礼部侍郎。
主要事迹
邓为政清廉,谨慎守礼,所奏为政之道首要的是正风俗、杜邪讹,得到雍正帝赞许和采纳。十一年(1733)任
礼部右侍郎。充《大清一统志》总裁,转左侍郎。以事降为太常卿。乾隆间历浙江学正、通政司参议,再晋
礼部右侍郎、左侍郎,于乾隆九年(1744)、十二年(1747)两次充任江南正考官。在浙江时,曾训示诸生:“耻为羞恶之本,干谒标榜、颂辞连篇,或因细故,骨肉成隙,耻何在焉。”十三年(1748)曾随乾隆帝东巡。
邓钟岳一生沉浮宦海,历经不少波折。但他平生为人刚直端厚,谨慎守礼,并乐于扶植后进,劝学励品,不汲汲于名利之争,因此人们对他倍加赞许。他任江苏学政时,曾刊印《近思录》和《白鹿洞规》等书,教诲求学的士人。任
礼部侍郎时,以清廉自恃,屏谢一切无谓的陈规旧习。他按照分年读书法教授诸生研读经学,亲自面试,认真督理。又论为政之道第一要正风俗,杜邪恶。他的建议得到了皇帝的赞许和采纳。
邓钟岳操行方正,既不阿权附势,也不随众苟同,是当时著名的贤良正品之人。他所举荐的人,如左都御史梅谷成,通政使雷宏,都是名闻当世的正直人物。在浙江时,他常训喻诸生说:“‘耻’字是明辨羞恶之心的主要关键,像倾附势要,标榜权贵,无谓的歌颂,因小事而使亲骨肉变成仇隙等作为,还讲什么耻呢,心平气和,绝对做不出不规矩的事来。”他十分欣赏莲花出淤泥而不染的品格,为此手书北宋哲学家
周敦颐的散文《爱莲说》挂于厅中,以明心志。
邓钟岳对父母侍奉尽礼。因父亲有病,厌恶烟草气味,他为此终身不染吸烟陋习。其孝行谨持,为乡里称赞。卒年74岁,著有《知非录》一卷,《寒香阁诗集》四卷、《文集》四卷。
邓钟岳一生酷爱书法,少年时已练就—笔好字。相传康熙六十年邓钟岳进京赶考,殿试结束,名列前茅。主考大人将前十名的优秀答卷呈送皇上。请皇上钦定状元、榜眼、探花。康熙看过邓钟岳的考卷,觉得他的文章并非特别出色,但那一笔字写得特别出众。老皇帝登基60年,满朝文武、学士文人写好字的可说是车载斗量,但是真要找一名能好过邓锺岳的还真没有。皇上越看越爱,提起御笔,在邓钟岳的卷子上批了八个字:“文章平平,字压天下。”并点了他头名状元。邓钟岳书法墨迹遍及海内,传世多为行书,
东昌府的名胜万寿观楼阁两壁上所书的“龙”、“虎”二字,笔走龙蛇、气势磅礴,令人叹为观止。
1748年夏,以疾致仕,卒年74岁。钟岳工书,能诗文,康熙对他有“字甲天下”之誉。著有《知非录》、《寒香阁诗集》4卷,《文集》4卷。
故事传说
康熙年间,江西蒙南地方,出了两个同朝为官的弟兄。兄长沈仲仁,官居翰林院学士;弟弟沈仲义,任户部给事中,一时沈家门庭十分显耀。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兄弟二人转眼到了暮年,便双双告老,同归了故里。弟兄原出身富门,又为官多年,积存丰厚,本应无财利之争,共度富贵的晚年,可不料归里不久,便因家产纠葛,发生口角,以致发展道俨如仇敌,打起了家务官司。
官司打到衙门,这可把
县官给难坏了。他既不敢得罪其兄长,又不敢触犯其胞弟,只愁得他食无味,夜难寝,终日一筹莫展。
正在他为难之际,这天忽然闻报
东昌府新科状元邓钟岳钦命巡查到此。这县官赶忙出衙把钦差迎至衙内。施礼已毕,在叙谈中,邓钟岳见县官面带愁容,似有心事。正欲启问,忽听外面堂鼓山响,吵闹声声,一阵骚动,县官一听,知道这一定又是沈家兄弟前来吵闹公堂,不禁脸上渗出了汗水。心想,这下坏了,如今朝廷钦差在此,他们来此一闹,倘若钦差责我不能秉公断案,岂不丢了前程!邓钟岳见知县如此诚惶诚恐的样儿,便问外边到底出了何事?县官无奈,只得把沈家兄弟一案据实禀报,并连连恳请邓大人恕罪。
邓钟岳轻轻一笑,说道:“小小家务之争,何须为忧,待我与你断来。”县官一听,如大难得救,一边跪地拜谢,一边忙吩咐公差,立传沈家弟兄上堂听审。邓钟岳摇手止曰:“不必公堂面断,让沈家弟兄在外等候,我批书数言可矣。”
县官忙令沈家兄弟在外恭候。邓钟岳挥笔写就批文,遂让公差贴于门外。在门外恭候的沈家兄弟,听说钦差大人为其家私一案亲自写下了批文,都急忙上来争相观看。只见批文写道:
“鹑鸽子呼雏,乌鸦反哺,仁也;鹿得草而鸣其群,蜂见花而聚其众,义也;羊羔跪乳,马不欺母,礼也;蜘蛛网罗以为食,蝼蚁塞穴而避水,智也;鸡非晓而不鸣,燕非社而不至,信也。禽兽尚有五常,
人为万物之灵,岂无一得乎。以祖宗遗产之小争,而伤弟兄骨肉之大情。兄通万卷应具教弟之才;弟掌六科岂有伤兄之理?沈仲仁,仁而不仁?沈仲义,义而不义!有过必改,再思可矣!兄弟同胞一母生,祖宗遗产何须争?一番相见一番老,能得几时为弟兄?”(出自依绿园里的《晚晴书屋》)
兄弟二人看过批文,一个个感动不已,泪流满面,悔愧交加,当场抱头大哭,积恨顿解,兄弟情好如初。此案也由此未断而结。
后人为赞扬邓钟岳批文解家仇,曾写词颂扬道:家务案,清官难断,愁煞那七品县官。邓状元,一手批文惊腐顽,冰解了沈氏案。世代相传扬,千秋为美谈!
聊城状元街位于
聊城实验小学、区妇幼保健院的位置。清康熙二十年邓秉恒建立此街,到乾隆年间,邓锺岳考中状元,故此街称状元街,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