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景观环境设计是指从美学观点出发,充分考虑路域景观与自然环境的协调,让驾乘人员感觉安全、舒适、和谐所进行的景观设计。道路景观设计使工程防护得以美化,使收费、加油、服务站点风格鲜明、以绿化为主要措施美化环境,修复道路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并通过沿线风土人情的流传、人为景观的点缀,增加路域环境的文化内涵,做到外观形象美、环保功能强、文化氛围浓。
要求
道路景观设计具体要求为:
(1)道路除了担负着将旅客和货物从一个地区快速运送到另一个地区的功能之外,道路还应具有赏心悦目的外观和流畅的线形,优美自然与周围环境融合和谐,且其本身也应成为大自然与人工构造物相结合,并令人心旷神怡的风景组成部分,给旅客提供视觉上舒适感和心灵上美的享受。
(2)道路规划选线时,应尽可能创造通过地区视野的多样性和开阔感,路线要充分利用最美好的沿途景观资源,并尽量同周围地区山水自然景观融成一体,以避免单调与枯燥。
(3)道路要尽可能利用与适应自然地形、地貌,防止大填大挖村庄、切割房屋,在道路线位选择、线形设计、方案比选时,应认真思考,如何适应与融合于当地地形环境。也要尽可能减少路基、路面、桥涵等施工痕迹,难以避免时应尽快予以恢复或通过精心整修和种植绿化物以恢复其自然外观。
(4)道路应具有从旅客与驾驶人的角度来观看优美的
三维空间外观,线形顺畅、柔和、连续和充分的预知感,没有任何扭曲与别扭、断续或突变、剧变的感觉。
(5)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道路应具有充足用地宽度,以适应交通设施发展的需要。道路的整体结构,如桥涵构造物应当稳定、整洁、美观,其坡顶与坡脚应做成舒缓的圆弧形坡,防止冲刷土壤。随着高速公路的增多,车速的提高,更加有必要加强道路景观的
景观规划设计,为用路者创造优美的环境景观,以增加交通安全与行车的舒适度。
(6)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对道路用地范围与周边现存地形以及合乎要求的植被均应设法保护好,并尽可能使其同道路和周围环境协调,避免、减少各种修路与用路行为对自然与道路的破坏。
特点
1.构成要素多元性
道路景观是由自然的与人工的、静态的与动态的、平面的与立体的各种复杂元素构成。在诸多元素中,道路景观决定了环境的性质。其他元素则处于陪衬、烘托的地位,它们可以加强或削弱景观环境的氛围,影响环境的质量。
2.时空多维性
从道路景观空间来说,它是上接蓝天、下依大地;从时间上来说,道路景观既有前后相随的空间序列变化,又有季相、时相、位相和人的心理时空运动的时空轴。
3.景观环境多重性
道路景观不同于单纯的造型艺术、观赏景观,为满足运输通行功能,它有自身的体态性能、组织构成。同时,它又蕴含一定的社会、文化、地域、民俗等含义。因此,它既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既具有功能性、实用性,又具有观赏性、艺术性。
4.评价的多主体性
道路景观评价的主体不同,评价主体所处的位置、活动方式不同,评价的原则和出发点必有显著的差别。如观赏者、旅行者多从个人的体验和情感出发;经营者、投资者多从维护管理、经济效益等方面出发;沿线居住者多从出行是否方便、生活环境是否受到影响等方面考虑;而公路设计者、建设者考虑的更多是行驶的技术要求及建设的可行性。
原则
道路景观的规划、设计,涉及对原有景观的保护、利用、改造及对新景观的开发、创造,它不仅与景观资源的审美情趣及视觉环境质量有密切的联系,还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可持续发展原则
道路景观建设必须注意对沿线生态资源、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持续维护和利用。在空间和时间上规划人类的生活和生存空间,沿线景观资源的建设保持持续的、稳定的、前进的势态。
2.动态性原则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道路景观也应存在着一个不断更新演替的过程,在道路景观的设计巾应考虑到道路景观的发展演替趋势。
3.地区性原则
我国地大物博,不同地区有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特征、气候气象特征、植被覆盖特征等。同时,不同地区的人民有自己独特的审美理念、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因此,道路景观的规划、设计中应考虑其地域性特点,形成不同地区特有的道路景观。
4.整体性原则
道路
景观规划设计中,均应将道路宽度、纵坡、平竖曲线、道路交叉点、道路连贯性及其构筑物、沿线设施、
道路绿化等与沿途地形、地貌、生态特征、景观资源等作为有机整体统一规划与设计,使道路建设的人工景观与原有的自然景观协调和谐。
5.经济性原则
在道路景观的规划和设计中,不必将精力放在那些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观赏景观塑造上,而应着重考虑对道路沿线原有景观资源的保护、利用与开发,以及对道路本身和沿线设施、构筑物等作为人文景观与原有地形、地貌、自然环境的相容性研究上。
程序
道路景观设计大致可分为i个阶段:协调规划阶段、技术设计阶段和实施性设计阶段,现简述如下:
1.协调规划阶段
道路
景观规划设计不应孤立进行,必须同道路规划与线形设计协调进行。首先,通过对线路所在地区或街道周围进行有关文物景观资源方面的文献资料收集、整理,或深入现场对当地的地形、山水、林木、历史、文物、建筑、景点等调查记录,探讨公路或城市道路在地区城市中的地位、性质与作用,用路者或附近居民的意见愿望,研究规划的主导目的与基本思路,对主要景观资源的未来发展及与道路的协调性进行分析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景观规划的几种设想与不同思路的规划方案。通过专家和群众代表的评议,结合道路线形规划设计,选定与道路协调好且可以实行的较好的规划方案。
2.技术设计阶段
在方案设计主导思想定位的基础上:
(1)决定道路的线形空间组成、重点景观内容与景观基本构造的设计,包括道路的平纵线形各相关景观要素的尺度、比例等,一般称为景观的构造设计。
(2)要点设计或重点设计,主要研究对景观有突出影响的交叉路口,特别是枢纽、大型立交、桥梁、
服务区等,在城市道路主要有广场、停车场、行人天桥及主要建筑物的处理。
(3)景观要素设计,包括照明设备、道路设施的选用布置,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路面选型与绿化系统的设计等。
3.实施性设计阶段
在前述技术设计的基础上,从整体方面进行评价协调,必要时进行补充、修改、调整,或在现场核对修改,然后绘制平面、纵面、横断面构造图、设备图、
施工图等。
步骤
道路景观设计同任何其他设计相同,先弄清线路周边的自然环境和景观现状,线路的性质、功能等,为此应先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1.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应在道路设计开始阶段作为道路布局和线路定位必须考虑的问题。在确定线路性质功能时,通常应绘制重要景观文物的草图,并进行环境协调的检查。道路设计必须包括景观设计的内容要求等,如评价所选路线在自然、经济、景观、客、货运量的状况、作用、功能以及线路直接影响范围内的情况等均应加以说明。
2.做好同相关单位协商工作
在道路线位大致确定之后,就要尽早与环保、同林、水务、森林、文物、
国土管理等有关部门防商并及早申报并确定,是否要在道路设计中说明道路与自然景观的协调措施,是否要制订一个景观保护的规划,作为道路设计的一部分。在制订保护景观规划时,必须从充分尊重自然景观的观点出发,维护景观,保护景观,并在1:5 000的比例图上绘出,表明所涉及景观与相邻地带的相互关系,以便充分掌握与评价一切
景观生态与景观造型的关系。其中,一般要协商处理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1)自然条件、历史文物
地形、岩石和土、水、气候、植物、动物、保护区、保护物、保护珍贵的生态、历史文物,
人文景观、社会景观等的借景、利用,应取得相关单位的同意。
2)土地使用
在工程中占用农业土地、林业土地和疗养区等各项用地的范围。
3)道路线形和横断面造型
通过选线、定线、土方结构物和人工结构物的造型和种植等,共同构成景观。道路对自然、景观、相邻地带会产生作用和影响。
4)景观造型措施
主要景观造型措施有:保护措施、协调措施与补充措施等。这些措施对相关单位的影响如何,应采用
地形图或来自放大的卫星或航空摄影照片(比例尺1:500)等可反映现状的新资料,予以分析说明,这是很有价值的。
3.技术设计与实施设计
技术设计通常以适当形式对保护景观的协同设计进行补充、修改。
在特殊情况下和在局部范围内,如取土坑的造型,保护景观协调规划图,可以用扩大比例尺的图和通过横截面标志作必要的补充、完善。
征购土地面积,有土地支配权的面积,以及暂时使用土地面积的证明,它具有特殊的法律意义,尤其是景观保护协同规划中说明的协调和补充措施,更是应当重视。
种植计划和其他实施计划,应按照规定的保护景观协同设计进行,并及时同有关单位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