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规范
道路交通规划,是指根据特定交通系统的现状与特征,用科学的方法预测交通系统交通需求的发展趋势及交通需求发展对交通系统交通供给的要求,确定特定时期交通供给的建设任务、建设规模及交通系统的管理模式、控制方法,以达到交通系统交通需求与交通供给之间的平衡,实现交通系统的安全、畅通、节能、环保的目的。道路交通规划可以划分成很多类型,研究内容也非常丰富。
分类
交通规划具有很多类型。按交通规划涉及的对象和内容可分为综合性交通规划和专项交通规划;
按研究的地区范围不同可分为区域交通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
按规划年限可分为:
l 近期规划(3~5年);
l 中远期规划(5~20年);
l 发展战略规划(20~50年)。
研究内容
交通规划分很多种类与层次,不同的交通规划有不同的规划内容与深度要求,但无论是哪一类交通规划,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系统现况调查。
(2)交通系统存在问题诊断。
(3)交通系统交通需求发展预测。
(4)交通系统规划方案设计与优化。
(5)交通系统规划方案综合评价。
(6)交通系统规划方案的分期实施计划编制。
(7)交通系统规划的实施。
交通规划的执行过程框图如下。
总体设计
无论是区域交通系统规划,还是城市交通系统规划,其规划的编制工作都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问题。一般在规划编制工作开始前,要对整个规划过程进行总体设计。
总体设计包括落实任务,建立组织机构,确定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及规划原则,确定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及主要的规划指标,提出规划成果的预期要求(包括规划的深度)等。
规划任务的落实及组织机构的建立
区域交通系统规划一般分多个层次,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行政区划,由各级交通运输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规划的编制。
城市交通系统的各项规划应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而定。城市交通系统规划工作一般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或者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在进行交通规划时,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应设置交通规划专门机构,以确保规划质量和规划工作不问断地深入开展,规划技术力量不足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也可将规划编制工作委托给持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交通规划设计单位或大专院校进行。
由于交通规划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社会影响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一般都要成立三个机构:规划领导小组、规划办公室、规划编制课题组。
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的确定
(1)交通规划指导思想
交通规划的指导思想因交通规划类型、层次不同及规划区域不同而不同,没有统一的标准,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但一般来说,在制定交通规划的指导思想时应考虑以下要求。
1)要有战略高度
交通规划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出发,考虑比较广阔的地域和比较长久的时间,考虑城市或区域的性质、功能、特点,在国民经济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军事、运输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城市或区域本身的结构、布局、地理和历史特点,使交通规划有广泛的适应性、长久的连续性,使交通规划能很好地适应未来,为现代化服务。
2)要有全局观点
交通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交通规划必须从全局、整体出发,将交通系统视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从整体上、系统上进行宏观控制。局部应服从全局、个别应服从整体、微观应服从宏观、治标应服从治本、眼前应服从长远、子系统应服从大系统。只有重视了全局、整体和大系统的要求,使系统在整体上合理、经济、最优,才能提高交通规划的综合效益和整体质量。
3)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我国土地资源与能源相当缺乏,环境污染已经相当严重,而交通系统要消耗大量的土地资源与能源,同时影响环境。交通规划应尽量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优先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交通方式,促进交通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4)符合经济发展要求
交通系统直接为社会、经济、人民生活服务,交通系统的质量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交通系统的发展又依赖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此,交通规划应充分考虑交通与社会、经济、人民生活水平的关系,使之协调发展,彼此促进。
(2)交通规划原则
交通规划原则也因规划类型、规划区域的不同而不同,但一般来说,在进行交通规划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交通系统建设服务于经济发展原则
交通系统发展布局必须服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战略、总目标,服从于生产力分布的大格局。交通系统建设必须与所在区域或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各阶段目标相协调,并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2)综合运输协调发展原则
在区域交通系统中进行某一交通运输方式网络的规划时,必须综合考虑所在区域的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五大运输方式的优势与特点,宜陆则陆、宜水则水,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综合运输网络。在城市交通系统规划中进行某一专项交通规划时,必须综合考虑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私人小汽车、出租车等出行方式的优势与特点,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
3)局部服从整体原则
某一层次的交通规划必须服从于上一层次交通系统总体布局的要求。例如,在区域交通系统规划中,省域公路网规划必须以国家干线网规划为前提,市域公路网规划必须以国家干线网、省域干线网规划为前提。在城市交通系统规划中,某一交通方式的规划必须服从于综合交通规划,道路网络规划及停车场布局规划必须以综合交通规划为前提,等等。
4)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原则
交通系统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一个合理的交通系统建设规划应包括远期发展战略规划、中期建设规划、近期项目建设计划三个层次,并满足“近期宜细、中期有准备、远期有设想”的要求。交通系统建设的长期性决定了交通系统规划必须具有“规划滚动”的可操作,规划的滚动以规划的近远期相结合为前提。
5)需要和可能相结合原则
交通系统建设规划既要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交通运输的要求,建设尽可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交通网络,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又要充分考虑人力、物力、财力等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实事求是地进行交通网络的规划、布局及实施安排。
6)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
交通系统规划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问题,必须利用系统工程的理论方法,对交通系统从系统相互协调关系上进行分析、预测、规划及评价,才能获得总体效益最佳的交通系统规划布局及建设方案。但交通系统规划若脱离了工程实际,就会变成“纸上谈兵”,失去其实际意义。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27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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