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实在论阶段,是指儿童道德发展的一个阶段。皮亚杰在其道德发展理论中提出。对应于认知发展的前运算思维发展阶段。对这一阶段的儿童来说.往往表面化、形式化地看待道德现象。责任和价值取决于规则或成人命令本身,而与儿童的意向及儿童与同伴、成人的关系无关。
该阶段的道德认知方式有三个特点:(1)人的道德责任或事物的道德价值是不可变更的、强迫性的、他律的;(2)按字面意义而不是按精神实质去遵守规则;(3)它导致一种客观责任观念,即不考虑行为者的动机意向,仅根据行为的客观后果去评价行为的好坏。道德实在论的产生与成人教育儿童时的强迫、压抑等方式有关。皮亚杰认为,应该让儿童在同伴交往中逐渐形成“合作”、“公正”等观念。使儿童懂得,规则是大家共同制定的,只要对大家有好处和彼此同意。规则可以修改和重新制定;人不应该出于强迫和无奈,而应出于自愿,为维护人际关系而遵守规则。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儿童逐渐走出这一阶段,向自律道德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