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国际奥委会第108次全会决定成立由8人组成的该委员会。
背景
1998年末出现的美国盐湖城贿选丑闻暴露出国际奥委会道德约束机制不足,为了纠正这一缺陷,1999年3月国际奥委会第108次全会决定成立该委员会。
主要任务
集中并研究奥运会申办和确定过程中出现腐败问题,就国际奥委会的道德规范提出建议,制定国际奥委会委员的行为准则。
组成人员
委员会由8人组成,其中3人为国际奥委会委员:姆巴耶(国际奥委会副主席 , 塞内加尔)高斯帕(澳大利亚)和猪谷千春(日本)其余五人为非国际奥委会人士:贝克(Howard Baker 美国国会参议院)巴丹泰(Robert Badinter,法国法庭前庭长,参议院)德奎利亚尔(Javier Perez De Cuellar,联合国前秘书长,秘鲁),福尔格勒(Kurt Furgler,瑞士前总统),加拿大运动员克鲁克斯(Charmaigne Crooks)。由姆巴耶单人该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