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州观野火
唐代吕温诗作
《道州观野火》是唐代诗人吕温的诗作。这首诗赞颂的是野火,诗写野火并非好事,却有涤秽驱毒、敬邻助稼,以及分辨萧兰和玉石的功能,从而使百姓受益。全诗充溢着“奇逸之气”。
作品原文
道州观野火
南风吹烈火,焰焰烧楚泽[1]。
阳景当昼迟,阴天半夜赤。
过处若彗扫,来时如电激。
岂复辨萧兰,焉能分玉石。
虫蛇尽烁烂,虎兕出奔迫[2]。
积秽皆荡除,和气始融液。
尧时既敬授,禹稼斯肇迹[3]。
遍生合颖禾,大秀两岐麦。
家有京坻咏[4],人无沟壑戚。
乃悟焚如功,来岁终受益。
注释译文
[1]楚泽:春秋时楚国的疆域南到洞庭湖之南,这片疆域称楚泽。诗中代指道州野火之处。
[2]兕(sì):古代犀牛一类的兽名,皮厚,可制甲。
[3]斯肇迹:尽快速生长起来的迹象。斯,通澌,尽。《吕氏春秋·报更》:“斯食之。”肇,敏捷,引申为快速。
[4]京坻(chí):即坻京。坻,水中高地;京,高丘。《诗经·小雅·甫田》:“曾孙之庚,如坻如京。”后因以形容丰年堆积如山的谷物。
作品鉴赏
王士祯曾评论吕温说:“诗非所长,赞颂时有奇逸之气。”该诗可证。这首诗赞颂的是野火。野火并非好事,却有涤秽驱毒、敬邻助稼,以及分辨萧兰和玉石的功能,从而使百姓受益。全诗充溢着“奇逸之气”。
作者简介
吕温(772—811),字和叔,一字化光,河中(今山西永济县西)人,祖籍东平(今山东东平县东)。初从陆质学《春秋》,从梁肃学文章。798年(贞元十四年)中进士,又登宏辞科。与韦执谊柳宗元刘禹锡友善,尤为王叔文所器重,迁左拾遗。804年(贞元二十年),以待御史出使吐蕃,至806年(元年元年)还朝。因未参与“永贞革新”而免遭贬谪,得以升迁。808年(元和三年),因与宰相李吉甫不和,被贬为道州刺史,后调任衡州,很有政绩。世称吕衡州,卒于任上。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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