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州民》是唐代诗人
白居易的诗作。这首诗通过道州废除进贡“矮奴”恶例的描写,歌颂了刺史
阳城为民请命的精神。全诗先介绍道州的百姓长得矮小,被地方官当作“土贡”,造成了“生别离”的人间惨象;继写阳城任道州刺史后敢于为民请命,打破惯例;最后写道州人民的欢乐之情和对阳城的真诚感激。
作品原文
道州民⑴
美臣遇明主也
道州民,多侏儒⑵,长者不过三尺余⑶。
市作矮奴年进送⑷,号为道州任土贡⑸。
任土贡,宁若斯?
不闻使人生别离,老翁哭孙母哭儿!
一自阳城来守郡⑹,不进矮奴频诏问⑺。
城云臣按六典书⑻:任土贡有不贡无。
道州水土所生者,只有矮民无矮奴。
吾君感悟玺书下⑼,岁贡矮奴宜悉罢⑽。
道州民,老者幼者何欣欣!
父兄子弟始相保,从此得作良人身⑾。
道州民,民到于今受其赐⑿,欲说使君先下泪⒀。
仍恐儿孙忘使君⒁,生男多以阳为字⒂。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⑴道州:治所在今湖南道县。
⑵侏(zhū)儒:身材短小的人。
⑶长者:身材高的人。
⑷市:买。进送:进贡。一作“进奉”。
⑸号为:称作。任土贡,即任土作贡,根据土地肥沃程度和所生产的东西,制定贡赋的多少。
⑹一自:自从。阳城(753—805),字亢宗,陕州夏县人,精通经史,擅长诗文。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年)中进士,官拜左谏议大夫,贞元五年(789年)贬为道州刺史,深得民心。守郡:管理道州,也就是做道州刺史。
⑺频:屡次,多次。诏:诏书,皇帝颁发的命令。
⑻六典书:指《
唐六典》,
唐玄宗写,
李林甫注,共三十卷。
⑼玺(xǐ)书:即皇帝的诏书,因加盖玉玺,故名。
⑽悉:全部。罢:免去,解除。
⑾良人:良民,一般百姓,不属于奴隶之列。
⑿“民到”句:借用《论语·宪问》中孔子称赞管仲的成语。
⒀使君:古代对州郡长官的称呼,这里指阳城。
⒁仍恐:仍旧害怕。
⒂以:用。
白话译文
道州人,多数身材矮小,长得高的也不过三尺多。
他们被买来当作矮奴年年进贡给朝廷,称作是道州进的土贡。
任土作贡,难道能这样把人当贡品?
难道没有听说他们与亲人活活拆散,老人为孙子、母亲为孩子哭泣。
自从阳城来做道州刺史,他拒绝进贡矮奴,尽管朝廷频频下诏书问询。
他说:我按照《六典》办事,依据土地情况,有的东西进贡,没有的就不进贡。
在道州这个地方所生长的,只有矮人,没有矮奴。
皇帝被深深地感动了,他颁下加盖玉玺的诏书,每年进贡矮奴的政策全部废除。
道州的老人和年轻人,他们是多么快乐啊!
父亲和儿子,哥哥和弟弟从此相处在一起,从此他们过着良民的自由生活。
道州人到现在还受着他的恩赐,一旦说起阳城就先掉下眼泪。
还怕子孙们忘记了阳城,生下男孩,大多用“阳”字作名字。
创作背景
《道州民》是白居易组诗《新乐府》五十首之一,其原题注:“美臣遇明主也。”诗歌本事是道州刺史阳城上书抗贡矮奴。《
新唐书·阳城传》载:“(道)州产侏儒,岁贡诸朝。(阳)城哀其生离,无所进。帝使求之,城奏曰:‘州民尽短,若以贡,不知何者可贡?’自是罢。州人感之,以‘阳’名子。”《
太平御览》:“道州土地产民多矮,每年常配乡户贡其男号为‘矮奴’。(阳)城不平其以良为贱,又悯其编甿岁有离异之苦,乃抗疏论而免之,自是乃停其贡。民皆赖之,无不泣荷。”
作品鉴赏
整体赏析
这首诗通过道州废除进贡“矮奴”恶例的描写,歌颂了道州刺史阳城为人们免做奴隶的正直品格,也赞美唐德宗能接受意见,是明主。
此诗开端以悲切的语调,告诉了读者一个震撼的消息:道州百姓因水土关系个子长得不高,其中还生出了不少侏儒。他们身体的这种特殊状况,引起了统治者的兴趣,被作为“矮奴”进送给皇帝,供皇帝玩赏,号称道州的一大地方土产。既然是贡物,就不被看作是人,他们是一群有特色的土贡,年年岁岁有“矮奴”离开亲人故乡,作为贡品,送到京城,作为皇帝鉴赏玩耍之物。这种自尊受到的严重伤害,和雪上加霜的与亲人永别,使他们悲痛欲绝。这里“老翁哭孙母哭儿”场面,包含着痛苦,更夹杂着屈辱:老翁和母亲所送,不是人,是玩物。当阳城来做道州刺史后,他看到这种荒谬绝伦的风俗,当机立断,解除了向京城进贡倭奴的传统,并以强烈的责任感向皇帝解释了原因,唤醒了皇帝的良知。皇帝终于下了诏令,把岁贡侏儒这一常例废掉。在诗歌的结尾,诗人描写道州之人对阳城使君的深深情意。从玩物到良人,从骨肉分离到相依永远,道州百姓对阳城的感戴之情油然而生,他们永远纪念他们的恩人阳城。
诗中阳城所提出的“道州水土所生者,只有矮民无矮奴”的把人当人的人本思想,与封建统治者把人当奴的思想,是根本对立的,在现代看来也是难能可贵的。“道州民”和“矮奴”在诗中多次重复,当含有“正名”的意味。
名家点评
清高宗敕编《
唐宋诗醇》:诏书何可违也?正言之不可,逊辞以谢之,而民被其泽矣。入情入理,解人不当如是耶?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唐德宗年号,785—805)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唐宪宗时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
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唐穆宗时任杭州刺史,唐敬宗时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
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相传老妪也能听懂。和元稹常唱和,世称“元白”。有《白氏长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