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通道业务”,是指
券商向银行发行
资管产品吸纳银行资金,再用于购买
银行票据,帮助银行取现完成
信托贷款,并将相关
资产转移到表外。在这个过程中,券商向银行提供通道,收取一定的过桥费用。通道业务的主要形态曾经是
银信合作(银行与
信托机构),因为
银监会的叫停,
银行转而与
证券公司开展
银证合作。
证券公司通道业务主要指证券公司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交易、发行上市等和
证券交易所对接的通道。这是证券公司所独有的业务。也就是俗称的经纪业务,传统
IPO业务等。这些业务呈现了全面竞争的局面,
利润率越来越低。非通道业务,主要指传统通道业务以外的业务。主要包括,经纪业务中提供基金、
理财产品等的
代销业务,投行提供的财务顾问等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理财产品的设立与发行,
融资融券、
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报价式回购等资本
中介业务等。
在业内,通道业务指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即IPO业务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除此之外的业务统统归于非通道业务。所谓“通道类”业务指的是信托公司没有主动、系统地进行
项目开发、
产品设计、
交易结构安排和风险
控制措施,不直接、亲自参与信托
资产管理的业务,这类业务仅仅是将外部资产通过
信托合同的形式在信托公司履行一个文件性流程,业务
回报率极低。通道类业务对于
信托公司来说虽然回报率很低,但可以帮助信托公司做大
资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