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公安局
通城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通城县公安局是位于通城县的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由通城县政府、上级公安厅双重领导。下设28个二级单位,副科级单位17个,正股级单位11个。同时,领导消防大队工作,带管武警中队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局业务工作。
现任领导
余亚林,通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人员编制
截止到2012年10月,全局实有人员总数为411人,其中在职人员340人,离退休人员71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二)调查、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并制定对策。
(三)承办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侦破刑事犯罪案件,协调重大行动,及时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依法管理国籍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及管理工作。
(六)依法进行消防管理及监督,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指导实施防火、灭火工作。
(七)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九)对全县社会公共信息网络进行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负责第一和第二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未决犯羁押和留劳改造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十二)依法编制地方公安规章,负责县公安局承办案件的法律审核工作,办理劳动教养报批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研究制定落实全县公安机关设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
(十六)协助上级部门指导驻我县的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工作,领导和指挥其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
(十七)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落实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警衔和人员考试录用工作,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干部。
(十八)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指导和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农村治保会、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及森林公安机关业务工作;
(二十)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
通城县公安局简介.通城县公安信息网.2012-10-19
副县长:余亚林.通城县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9 13:44
目录
概述
现任领导
人员编制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