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广州于咸丰七年(1857)被
英法联军占领。八年底,以
两江总督何桂清为
钦差大臣,办理各国商务。此即
南洋通商大臣。十年十二月(1861.1),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后,加设
三口通商大臣,管理天津、牛庄(后改
营口)、
登州(后改烟台)通商事务。
南洋通商大臣亦列于总署之下,除五口外,又兼管南方沿海新开口岸。同治九年(1870),天津教案后,
三口通商大臣改为
北洋通商大臣,加钦差名义,由
直隶总督兼任。南北两通商大臣所司不仅通商,凡涉洋务均在管辖范围之内,军事、交通、税务、教育等无不与闻,遂为全国事权最重的两大疆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