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企业是指从事公共
通信业务的、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性组织。拥有一定数量的职工、必要的资金、从事信息传递生产所必需的通信设备,以及提供通信服务的网点,中国通信企业划分为邮政通信企业和电信通信企业两大系统。电信企业又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经营的全国性企业集团。
邮政和各
电信企业的国家主管部门是国务院信息产业部。邮政和各电信企业在各省、自治区的省会(首府)和地(市)、县(市)以及直辖市均设有地区性的企业。经营范围由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经营区域一般按行政规定,不得随意越界经营。由于通信具有全程全网的特点,一项通信业务往往要全网共同完成,因此地区性的通信企业的独立性是相对的,要接受全网的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