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点报告指在
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地区范围内具体确定建设场地位置的文件,也是建设项目生产技术条件及经济效果的综合论证。选点报告应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在进行周密调查、勘察和多方案比较后写成,一经批准,即为设计的依据。
选点报告要按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大中型项目如在
设计任务书编审时已经选定建设地点的,可在报批设计任务书的同时审批;在设计任务书批准后选点的,新建工业区和大型项目需报国家城建部审批,中小型项目应按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审批,国务院各部直属项目和部属地方中小型项目的选点,应取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