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与尊严》并不提倡法律意义上的
安乐死。他们只是建议成年人在疾病和生命的终末期,选择不使用徒然延长死亡过程的
生命支持系统,如
人工呼吸器、
心肺复苏术等等。这种建议并不反对或贬低其他种类的选择。
2006年2月7日上午,《选择与尊严》的团队在北京开了一个名为:“掌握生命归途”的讨论会,这是他们对如何通过建立“生前预嘱,在生命尽头保持尊严的第一次讨论。会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名字:选择与尊严。
他们不把此建议归类为临终关怀,因为临终关怀通常是指社会和他人对临终者的关注和作为。他们强调通过建立“生前预嘱”来实现个人对死亡方式的选择。这是一种以个人为主体的,对临终尊严的诉求,尽管也需要社会和他人的帮助,但最终要*主体的明确表达和签署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