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地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800多名,大专以上干部学历占总人数的92%,其中,研究生及在读研究生占总人数的8%。市局机关内设12个处室,下辖4个县局、7个分局、1个
稽查局。近年来,该局以打造“三个一流”为中心,以促进社会满意度、税法遵从度提升为目标,以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税收服务、打造富有港城特色的地税文化品牌为主线,切实推进各项工作。
基本介绍
大力组织地税收入。机构分设以来,全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300多亿元,其中,2008年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67.27亿元,比2007年同期增收15.91亿元,增长30.98%。2008年1-7月份,全系统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29.71亿元,同比增收9223万元,增长3.2%,完成省局计划48.52亿元的61.23%,为地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科学发展提供了稳固的财力保障。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在全系统扎实推进“千户企业深度管理服务”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对万元以上税源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根据大企业管理思路,市局班子成员年内对全市34户年1000万元以上的纳税大户家家走访,户户了解,通过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税种、重大建设项目、重点行业的深度管理和服务,全面提升了税源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控管水平。 对标管理争创一流。按照“立标定方向,对标找短板,贯标抓落实,达标严考核,创标求提升”总体要求,开展“对标管理·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狠抓17项重点工作、7项创新创优工作对标落实,以及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省级税收执法示范点、“标杆责任区”和“标杆管理员”创建活动等,促进全系统逐渐步入学先进、找差距、再提高、创业绩的良性循环。
纳税服务不断优化。以打造“维权360°”和“12366”两个服务品牌为重点,牵头成立“连云港市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设立17个“纳税人之家”;服务江苏沿海开发大局,出台了《服务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推出了税务机关代开门临发票工本费和纳税人CA认证费全面免收、发票领购按需供票、税收处罚事项“首犯不罚”执法责任制等一系列服务举措;以“农村办税不进城,城市办税不出门”为追求,在市区实现“有区域管理,无区域服务”的基础上,借助农村便民服务中心和现代信息化手段,推进农村“同县通办”,构建城乡一体化纳税服务新格局。
推进组织文化建设。提炼和形成了“用心极致、追求卓越,崇德上进、止于至善”的连云港地税精神,先后在全系统开展组织文化研讨年、推进年、深化年活动;深入开展全员阅读学习研讨活动,成立蓝莲花读书会,举办“传承优秀文化·打造书香地税”系列讲座,切实加强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心系蓝丝带,服务创一流”税收宣传活动、“我心中的蓝丝带”征文活动,以及扶贫济困、无偿献血、环保义工等公益行动,加强广大地税干部服务、包容、感恩、关爱等服务文化宣传教育。
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全面强化学习型组织、学习型部门创建力度,制定了全系统三年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公共管理核心知识学习培训,与
扬州大学协作举办了全省地税系统首个地税MPA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班,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协作举办了领导干部公共管理研修班,与江西财经大学协作举办了全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结合不同岗位工作需要,采取在岗自学、脱产培训、组织业务学习等方式,深入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逐步实现队伍素质和核心能力的全面提升。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海昌北路66号,邮编:222002
组织架构
办公室
主要职能: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工作督查、办公自动化和信访、保密、税收宣传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工作规则;管理机关财务;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人事处
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管理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市局机关和直属部门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干部学历教育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监察室
主要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受理人民群众对全市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税收政策、法令、制度、规定问题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全市地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行风、廉政教育,加强行风和廉政制度建设。
基层处
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市县地方税务局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等工作。
计划财务处
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地方税源的预测;负责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审核工作;负责组织税款入库工作;办理全市地方税收、基金、费等票证的印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经费、财务、制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参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征收管理处
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税滞补罚收入管理;负责指导个体、私营和零散税收的征管工作;负责缓缴税款的审核、呆账税金的认定和死欠税金核销的审核;负责欠税及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纳税服务处
主要职能:负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制度;负责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
税政一处
主要职能:
负责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房产税、屠宰税、筵席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涉外税收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上述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税政二处
主要职能: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以及城镇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指定的各项基金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系统上述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能:
负责地方税收法制工作的调查研究;参与有关地方税收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制定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收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承担有关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和汇编工作。
信息管理处
主要职能:
负责制定全市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税务管理工作中的资料管理、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参与地税系统征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计算机设备的配置、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机关党委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所属党支部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局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群团工作。
岗位职责
第一税务分局
第一税务分局的主要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负责组织本地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三)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依法纳税情况。
(六)管理、指导和协调本地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七)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务咨询。
(八)管理本地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负责管理县级地税局领导班子和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全市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九)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市新浦区海昌北路66号 市地税局办公楼
第四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海州区新建西路35号
第五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连云区中华西路47号
第六税务分局
负责全市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保险、邮电企业税收征收。
第六税务分局
办公地址:市新浦区海昌北路66号 市地税局办公楼
第七税务分局
一、职能:
负责市区范围内的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包括基金、社保费)征收、涉税事项受理、税务网站的建设与维护、税收宣传、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工作。具体为:
(一)负责纳税人的开业及变更登记。
(二)负责发票的购领、发售工作。
(三)负责税务机关统一代开发票工作。
(四)负责下列涉税事项的受理:
1、“三代”手续费支付。
2、延期申报审批。
3、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4、停(复)业登记。
5、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
6、对逾期申报的处罚。
7、有奖发票的兑奖工作。
(六)负责地税网站的建设及维护。
纳税服务中心
隶属于第七税务分局
一、成立宗旨
二、职责范围
负责市区范围内的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包括基金、社保费)征收、涉税事项受理,具体为:
(一)负责纳税人的开业及变更登记。
(二)负责发票的购领、发售工作。
(三)负责税务机关统一代开发票工作。
(四)负责纳税申报的受理、审核;税款、滞纳金、罚款、基金(社保费)的征收。
(五)负责下列涉税事项的受理:
2、延期申报审批。
3、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开具。
4、停(复)业登记。
5、税务登记证遗失补办。
6、对逾期申报的处罚。
7、有奖发票的兑奖工作。
(六)负责网上申报、划卡缴税及税库银联网有关工作。
(七)负责税收票证、社会保险费及各项基金票据的领、核、销。
(八)负责纳税保证金核算工作。
(九)负责税收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十)逐步推进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2、文秘工作和人力资源管理。
3、负责经费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4、组织协调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并进行监督和考核。
5、负责税收宣传工作。
(二)综合科
1、贯彻税收、社保费、基金(费)政策、法规、办法及规定。
2、负责中心各种发票、税收票证的领发、使用、保管、缴销、报表编制。
3、负责纳税服务中心和各税务分局间工作协调和有关涉税文书资料的传递。
4、负责纳税服务中心征收资料的归集、整理和存档。
(三)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是纳税服务中心的派出机构。办税服务厅设置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窗口,受理或办理的主要工作事项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发售、代开、涉税审核(批)文书、税收咨询、办税辅导、税收资料发放等业务。具体为:
1、税务登记的设立、变更。
2、负责税收、基金、社保费的申报征收工作。
3、发票的发售、开具工作。
4、负责纳税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受理。
5、与金库的对帐工作。
6、会统报表的编制。
7、负责办税服务厅税收票证及开具发票的审核、报表工作。
8、发票兑奖工作。
四、工作规划
1、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将纳税人所有涉税事宜在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办结。
2、在体系建设上,逐步建立起横向覆盖四县的全市统一的纳税服务网络,纵向集受理、审查、审批于一体的纳税服务体系。
3、制定全市统一的纳税服务标准,建立纳税服务绩效考评机制。
4、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提高工作效能、规范执法行为。
5、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逐步推行网上办税及各种现代化办税手段,提高服务效率。
办公地址:市新浦区海昌北路66号 市地税局办公楼
市局稽查局
市局稽查局主要职责范围:
(一)、负责拟定全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
(三)、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稽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地税系统涉及地方税收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
(五)、负责办理全市地税系统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查处重大税务案件。
(六)、负责本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管理、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负责本单位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市新浦区海昌北路66号 市地税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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