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
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法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第十一条的规定,违法分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性质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四)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行政责任
工程违法分包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法律后果如下:
1、行政责任:
(1)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对于接受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民事后果
2、民事法律后果:
(2)施工单位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
(3)施工单位对因违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违法分包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采取措施
2023年9月,北京市住建委针对建筑工程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四类违法行为,协调多方集中发力,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查处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质量投诉、合同纠纷、欠薪上访问题等群众诉求集中且影响恶劣的工程,列为四类严查项目,进行穿透式执法,严查快处。强调对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要按照“四个一律”严格依法查处:一律启动企业资质核查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一律依法追究参建单位相关人员责任;一律实施信用惩戒;一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拓宽违法行为线索渠道。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2 20:19
目录
概述
性质
行政责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