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核算特点是:商品购进后,登记
按实物负责人设置的
库存商品明细账,只记进价金额,不记数量;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取得的销售收入,贷记“商品销售收入”账户,平时不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定期进行实地盘点,查明实存数量,用
最后进价法计算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这种核算方法,一般为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所采用。鲜活商品包括鱼、肉、禽、蛋、蔬菜和水果等。这是由鲜活商品的特点所决定的。首先,鲜活商品在经营过程中,一般需要经过情选整理,分等分级,按质论价;其次,随着商品鲜活程度的变化,随时需要调整零售价格,由此而产生早晚不同的时价;第三,鲜活商品交易频繁,且数量零星;第四,鲜活商品容易干耗、腐烂变质,损耗数量难以掌握。因此,在会计核算时难以控制其数量,一般只核算其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