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江海运输填报
船舶名称及
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码)+“/”+航次号;
②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进出境
日期(8位数字,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下同);
A.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货物,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的货物,出口加工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同一出口加工区或不同出口加工区的企业之间相互结转(调拨)的货物,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并在出口报关单填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号(前两位)及
进口报关单号,即“转入并关(关区代号)共并簧并并并并并簧(进口报关单/备案清单号)”。如:转入57241060330。按
转关运输货物办理结转手续的,按转关运输有关规定填报。
江海运输进境货物:直转货物填报“⑦”+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中转货物填报进境英文船名(必须与提单、转关单填写完全一致)+“/”+“⑦”+进境船舶航次。
中转货物:境内江海运输,填报驳船船名+ “/”+“驳船航次”;境内铁路运输,填报车名(4位关别代号+TRAIN)+“/”+日期(6位启运日期);境内公路运输,填报车名(4位关别代号+TRUCK)十“/”+日期(6位启运日期)。上述“驳船船名”、“驳船航次”、“车名”、“日期”均须事先在海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