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是辽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有关行政审批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县(区)政府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智慧辽源”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和省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市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县(区)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策研究,制定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智慧辽源”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协调;负责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和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安全及会务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督办督查工作和机关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数据管理应用科。负责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事件;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市各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拟定公共数据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地方标准;提出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中央和省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协调推进行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促进信息技术成果产业化;监督管理全市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指导经济信息中心工作;编制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县(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承担“智慧辽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营商环境督察科。负责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负责与相关涉软部门建立软环境共建工作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的建议;负责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重点案件的督查、督导和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指导、协调、监督县(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承担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五)政务公开和监督管理科。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承担市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大厅及各分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市政务大厅及各分厅审批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派驻市政务大厅及各分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办理回应。
(六)电子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为政府和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据国家、省相关规定拟订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的流程管理制度和平台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代市政府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管理市政府公共资源评标评审综合专家库、交易现场监督员队伍;指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职能转变协调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负责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策研究,制定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推进落实工作;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研究协调,及时向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负责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负责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研究审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建议;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指导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王云辉
副局长:杜锋志、王意、姜源冰
二级调研员:康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