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辽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源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9号),设立辽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现已经改组为辽源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四)组织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
(五)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组织人民防空疏散地域建设。
(六)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人民防空演习。
(七)参与组织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工作。
(八)训练人民防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人民防空科学研究。
(九)对公民进行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训练。
(十)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的管理。
(十二)战时组织指导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和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政务、事务、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协调重要事项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文电、机要、档案、综治、政务信息、信访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民防空统计、财务、审计、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科)。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部分的设计、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的拆除、报废、补建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负责检查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及防火、防汛工作;战时负责实施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战转换工作;落实人民防空工程抢修、完善、利用等防护保障工作。
负责全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防护部分的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挥宣传信息科。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参与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参与组织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人民防空演习;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训练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组织人民防空科学研究。
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需要等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审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批;负责人防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负责停用改变人防工程用途平面布局的批准;负责拆除2000平方米(含)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审批;负责核发审验《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负责迁移警报设施和人防战备通信电缆的审批;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人民防空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机构领导
主 任:刘剑辉
副主任、党组成员:韩成国
副主任:王晓南、荆山才
调研员:房连宝
参考资料
辽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辽源市人民政府.
人事任免名单.辽源市人民政府.
现任领导.辽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2 20:32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