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辽宁省人民政府。对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1954年6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决定,辽东、辽西两省建制撤销,辽宁省成立,原中央直辖的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五个市划为辽宁省省辖市。8月,辽宁省人民政府组建。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杜者蘅为主席。1955年1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指令,辽宁省人民政府改称辽宁省人民委员会,省人民政府主席改称省长。杜者蘅任省长。1955年2月,辽宁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辽宁省人民委员会。杜者蘅任省长。1958年10月,中央撤销杜者蘅的省长职务,任命黄欧东为省长。1958年12月、1963年12月,辽宁省第二、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第三届辽宁省人民委员会。黄欧东任省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1月,辽宁省人民委员会被造反派组织夺权。1968年5月,经中央批准,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成立。陈锡联、曾绍山先后任主任。“文化大革命”结束后,辽宁省政权组织领导机构仍为省革命委员会。曾绍山任主任。1977年12月,辽宁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的辽宁省革命委员会。曾绍山、任仲夷先后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