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90年,历经艺术系、音乐系、音乐学院的阶段性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逐年提高。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及完备的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与科研体系。
多年来,音乐学院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出版专著十余部,编写教材五部,在国家和省级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00多篇。很多教师在全国、省、市各类学术团体和艺术组织兼任职务,作为评委、顾问、策划、指导和授课。参与各种艺术活动,有十余人次在国际国内中比赛中获奖。
教学楼面积达7530平方米,琴房180余间,有设备先进、配套合理的多媒体教室、器乐教学教室、舞蹈教学教室、形体训练室、电脑音乐制作室、视听赏析教室、录音棚及音乐厅。
截至2020年6月,学院专职教师中高级职称已占半数以上。年龄层次方面,中青年教师占绝大多数,为学院中坚力量,他们中超过半数拥有研究生学历,博士、硕士比例逐年提高,进而形成以教授带头,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教学与科研团队梯次构架模式。
专职教师均毕业于国内外各大音乐学院和著名学府。教师除正常教学外,积极参加国内省市各种音乐艺术活动,举办学术讲座;与美国、日本、新加坡、
马来西亚等国家进行艺术与学术交流。
学院坚持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紧密结合,师生教学实践成果斐然。2014年,学院原创歌剧《伤逝》在
深圳保利剧院首演,引发轰动;2015年,学院排演的歌剧《原野》在大连市人民文化俱乐部公演;2015年,学院原创舞蹈《尼苏新娘》获得第十届
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最高奖——作品奖,实现了辽宁省在此类奖项中零的突破,并获批
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学院在大连市人民文化俱乐部举办首届“辽宁师范大学音乐文化周”系列专场演出,引发各界关注和好评,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为学校赢得了声誉,也为大连市城市文化建设和发展贡献了力量。学院于2015年获得“辽宁师范大学特殊贡献奖”,并荣获“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平均每年举办各类专业演出近30场,三万余人次到场观看,已经有800余人在艺术实践的舞台上走向成熟,走向社会的各个岗位,受到社会包括媒体的广泛认同和关注。舞蹈专业学生还曾受邀参加
东亚运动会、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
大连国际服装节开幕式等艺术演出。近三年来,学院学生有200多人次在全国、省、市各类比赛中获奖。音乐学院取得的骄人的艺术成果与常抓不懈的艺术实践教学是分不开的。艺术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工作与艺术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舞台实践相结合、艺术研究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艺术实践教学活动成为辽宁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深化教学改革,谋求特色发展”的显著办学特征。
凭精湛之技艺,达“善”之审美至高境界,即所谓“至善至美”乃艺术精神和美育之终极追求;聚四海宾朋,八方同好,切磋精艺,彰音乐文化交流之至高准则——真(精湛之艺)、善(亦为德之体现)、美,即所谓真善美乃永恒之艺术理想和美育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