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体育局是
辽宁省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为该省政府
直属机构,属于
正厅级。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省体育工作有关政策,起草体育工作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编制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省体育体制改革工作。
(三)组织全省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省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省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
(六)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七)负责体育外事工作,开展体育合作交流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体育宣传和发布重大体育新闻,负责舆情应对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科技教育处)。起草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拟订全省体育工作有关政策,起草体育工作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指导、组织全省体育系统的法治教育,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拟订体育科技、教育和反兴奋剂工作政策及发展规划,管理协调体育领域的科技、教育、反兴奋剂项目研究,组织开展全省体育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负责重要体育科研成果审核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大型赛会的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群众体育处。拟订全省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管理,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各类人群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
(四)竞技体育处。拟订全省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提出全省优秀运动队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掌握国内外竞技体育发展趋势,拟订相应对策,拟订全省性体育竞赛制度和竞赛计划,负责各项目运动员和裁判员等级的管理工作,研究指导全省重点体育项目布局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大型体育赛会的组织、参赛工作。
(五)青少年体育处。拟订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省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参与审核全省青少年比赛计划、竞赛规程,参与指导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活动营地、体育传统校建设和管理,开展青少年体育相关工作研究和培训。
(六)体育产业处。拟订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依法监管体育市场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七)财务审计处。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
(八)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外事处、行政审批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提出教练员、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奖励办法和标准,指导省优秀运动队的招生和安置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处(外事处、行政审批处)合署办公。
历史沿革
辽宁省体育局前身为辽宁省体委。新中国成立初期,辽宁地区行政建制包括辽东、辽西两省和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5个大区直辖市。
1953年,两省5市相继建立了体育运动委员会,列入省市人民行政机构序列。东北行政区撤销后,于1954年8月1日,辽东、辽西两省合并,辽宁省体育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统管全省体育工作。副省长车向忱兼任省体委主任。
为适应国防体育发展的需要,1956年经省人委批准建立与省体委并列的辽宁省国防体育协会,编制36人。1959年6月,国防体协和省体委合并。省体委机关设群众体育处、国防体育处、海空体育处、竞赛处、秘书科、宣传科,编制45人。
为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1960年6月省委书记胡亦民担任省体委主任,李道之任副主任。1976年以后,省体委主任不再由省级领导同志兼任,省体委机关设办公室、人事处、群体处、竞赛处、训练教育处、军体处、计财处,在政治处改为人事处的同时,成立了省体委机关党委。
进入80年代,体育事业发展较快。1984年前后,在机构改革中,部分县区体委被合并到教委、文教部门。1985年8月,省委、省政府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发展辽宁省体育运动的通知》,要求各县仍保留体委建制。全省有13个市和100个县、区都建立了体委。
2000年1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更名为辽宁省体育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现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浑南四路8号。 省体育局现共有37个单位。其中局机关处室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群体处、竞体处、经财处、人事(外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老干部处、科教处、青少处。
现任领导
辽宁省体育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王 芳(借调中国篮球协会工作至2024年巴黎奥运会结束)
(更新截止2024年5月)
机构编制
辽宁省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8年11月4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四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