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检查站
国家在对外开放港口、机场、国境车站以及特许的进出口岸设立的边防检查机关
边防检查站,国家在对外开放港口、机场、国境车站以及特许的(地方)进出口岸设立的边防检查机关。是集军事性、地方性和涉外性于一体的国家公安保卫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入出境边防检查、监护、管理和处罚的职权,执行对入出境人员的护照、证件、签证、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运载货物、邮件的边防检查任务;揭露和查缉潜入潜出间谍特务、叛国外逃分子、刑事逃犯、走私贩(运)毒分子和其他不法分子,发现和惩处伪造证件、冒名顶替企图偷渡的违法分子;配合海关查缉走私和违禁物品、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口岸的正常出入境秩序。
部门介绍
国家行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和管理职权的职能部门,中国出境入境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边防检查站实行警察职业制改革试点,北京、天津、上海、厦门、汕头、广州、深圳、珠海、海口等城市的边防检查站转为警察职业制,隶属公安部出境入境管理局的各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其他省、市仍实行人民武装警察现役制,隶属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的规定,边防检查站的职责是:①对出境入境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境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监护。③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境入境秩序。④执行主管机关赋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务。为完成出境入境边防检查任务,国家依法赋予边防检查站在一定职责范围内行使边防检查职权,根据国家有关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法律法规,对出入中国国(边)境的人员及其交通运输工具有检查、监护、管理、扣留、收缴、维护秩序、办理手续、不准出境或入境和处罚等项权力。边防检查站的权力,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力,体现国家意志,是国家意志在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工作上的体现。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6 14:29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