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论是关于世界的物质性学说、关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学说,它采用辩证法的观点研究世界的本质,所要说明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类思维领域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它在坚持唯物论观点的基础上,研究世界的运行状况、形态和发展规律,进一步回答客观世界究竟“怎么样”的问题。 2 二者所对应的哲学范畴不同 唯物论是与唯心论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二者对立的根源在于对世界本原问题的不同回答。凡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世界上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物质第一性的观点都是唯物论的观点;反之,认为意识是世界的本原,世界上先有意识后有物质,意识决定物质,意识第一性的观点则属于唯心论。 辩证法是与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在于对“世界究竟处于怎样一种状态”所做出的不同回答。
《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一书由苏联学者米丁等著,中国学者
沈志远翻译,中山文化教育馆编辑,1936年12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34万多字,共分六章三十四节。在1937年7月以前,
毛泽东仔细研读了这本书,同时作了批注。
批注明确提出了“实践是真理标准”;“实践高于认识”;“正确的理论积极地指导着实践”;“实践是发展的,理论也应是发展的”等有关实践的基本观点,强调并复述了“实践之观点是认识论第一的观点”。
其中对对立统一规律批注较多,如“外因通过内因并被曲折才能发展”;“不废除外因,但内因是主导的。不明内因,即无从了解发展”;“任何现象自身的矛盾性引起了事物发展,这是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的基本要素”;“运动就是矛盾,即是连续和中断的一致。托洛茨基只肯定不间断而否定间断,斯特鲁威等肯定间断而否定不间断,都是错的。动与静的一致,续与断的一致,今与明的一致,上与下、生与死、民主与独裁的一致,矛盾就是运动”;“将一体分裂为二的见解,是辩证法的基本特质”;“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新事物发生即原有矛盾的解决,原有对立及其统一同时消除,新矛盾开始发展”等。对于
量变质变规律也有较多批注,如“质是现象的定性,规定现象之特殊个性,因此使各现象能互相区别”;“一定的特殊的质必具有一定的特殊的量,单纯的质和量是没有的”;“量的变化是以质的定性为基础而受其限制的,但同时量的变化又反过来影响质。这即是说,受一定的质规定的事物,只在某一瞬间〔以前〕是这样,等到量的变化达到一定质的限度和一定的界限时,量就要求质的变化。同时这一变化,也是由质到量的变化,旧质一消灭,新量就向前发展了”;“只有经过量的变化才能发生质的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