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心主义(dialectic idealism),哲学领域术语,的根本
观点是上帝和人们的
主观意识受到“辩证法”的制约,并推动客观世界发展变化。客观世界是由虚有的“上帝”和人的主观想象在“辩证法”的制约中创造出来。
他们把
上帝看作为客观存在,是一成不变的;这个一成不变的作为客观存在的上帝所创造的客观世界及其客观事物,只能由上帝和由上帝授权的人在“辩证法”的制约中去随意地加以改造和创造。其认识根源则是:将认识过程中的某个方面、或某个部分夸大或僵化为绝对,看作为“物质构成体”的主要方面,承认并夸大“意识”不受客观规律制约的“能动作用”。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就是典型的客观辩证唯心主义学说。他从儒教立场出发,继承了西周以后的“天命观”,结合了“阴阳五行学说”和当时人类对物质世界的 “认识论”,提出了一套“天人感应目的论”的客观辩证唯心主义的学说。他认为:天人之间并非互不相干,而是互相交涉、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阴阳五行、自然现象与人类社会都是由“天意”组成的“一个互相制约、动态调控的庞大系统”。董仲舒认为:在天地万物的庞大系统中,天是最高的主宰者和创造者,是人间道义最终的根本依据。他说:“天者,百神之大君也”;“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天虽然没有言语和耳目手足的人形,却是有情感、有意志、有道德、有目的,天意由自然和人间的秩序表现出来,从自然界阴阳五行的有序变化到人类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都是天意的安排。他在“人副天数”说中认定:人完全是遵照天的模型复制而成,人就是天的副本。他认为:整个天地是一个大宇宙,人则是一个小宇宙,小宇宙就是大宇宙的缩影。他肯定:同类的事物之间有着相互感应的关系,如同共鸣和天气对疾病的影响,都属于“物之以类动者”他把这类现象叫做“同类相动”。他运用“同类相动” 原理说明了天人之间的互相感应。他说:“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董仲舒认为:阳代表天的恩德,阴代表天的惩罚,阴阳的地位是阳尊阴卑,这是天意;金、木、水、火、土五行之间有着相生相胜(即相克)的辩证对应关系,五行相生是天的恩德,五行相克是天的惩罚;四季的变化就是天的“喜、乐、哀、怒”的表现;天为了养活人类而创造了五谷,既提供物质保障,还赋予人类以精神。董仲舒对国家的观点是:“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惊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这就是说:统治者违背天意,就要遭到政权垮台、国家灭亡的下场;反之,统治者顺从天意,就会得到天的奖励,给予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国家长治久安。这就是董仲舒的客观辩证唯心主义的“天人感应”说。
他们也承认构成客观世界的客观事物是运动变化的,但认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运动变化是没有客观规律可循的,人们可以对客观世界即客观事物根据人的需要随意进行改造和创造,不受客观规律的制约。
主观辩证唯心主义者的典型是黑格尔。黑格尔提出了一个典型又著名的主观辩证唯心主义的命题:“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只是黑格尔本人也没有从这个充满着辩证法思想的命题中作出正确的导论。他认为:普鲁士君主专制国家是“绝对精神”发展的最终结果,最终得以实现。它的存在是必然的,是合理的。他提出了“绝对精神”是万事万物的本原和基础,认为“思维”和“存在”都统一于“绝对精神”,他的辩证发展过程是经历了“逻辑、自然、精神”三个阶段。因此,相应地形成了“逻辑哲学、
自然哲学、精神哲学”三个组成部分。黑格尔自己认为:“逻辑哲学”是“研究观念自在自为的科学”,将“质量互变”、“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看作为思维的规律加以阐明,并猜测到了客观事物本身的辩证法;他把“自然哲学”看作是“研究观念他在或外在化的科学”,以幻想取代事实,提出了一些主观辩证唯心主义的理论;他把“精神哲学”看作是“研究观念由他在恢复到自身的科学”,他提出了政治、伦理、历史、美学等方面的主观辩证唯心主义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