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读音是biàn hù。意思是①谓能治事管理。②一说,辯,当作“辨”。③为维护自己或别人的利益而辩解。④法律用语。法院审理案件时,被告人和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控告的事实所作的申辩和解释。
解释
①谓能治事管理。②一说,辯,当作“辨”。③为维护自己或别人的利益而辩解。④法律用语。法院审理案件时,被告人和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控告的事实所作的申辩和解释。
出处
①谓能治事管理。
《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什一行而頌聲作矣”
汉 何休 注:“一里八十户……選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其有辯護伉健者爲里正。”
②一说,辯,当作“辨”。
清 阮元 校勘记:“按辯常作辨。辨即今人所用之辦事。辨護,謂能幹辦護衞也。”
③为维护自己或别人的利益而辩解。
鲁迅 《华盖集·忽然想到(四)》:“古人做过的事,无论什么,今人也都会做出来。而辩护古人,也就是辩护自己。”
冰心 《我们太太的客厅》:“我们的太太在客人前极口替她揄扬,辩护,说她自然,豪爽,她自有她真正的美!”
巴金 《春天里的秋天》十五:“反正她活着有嘴替自己辩护,我却不能够从坟里爬出来说话。”
④法律用语。法院审理案件时,被告人和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控告的事实所作的申辩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