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营运费用是指运输、港口企业发生的辅助船舶费用(包括由轮驳公司等部门集中管理的拖轮、驳船、浮吊、燃物料(淡水)、供应船、交通船等所发生的辅助船舶费用)和企业辅助生产部门生产产品和供应劳务(峁制造工具、备件,修理车、船、装卸机械,供应水、电、汽等)所发生的
辅助生产费用。会计核算上设置同科目。
发生的辅助营运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燃料”、“材料”、“银行存款”、“营运间接费用”等科目;月终,按照规定的分配标准由各项业务负担时,借记“运输支出”、“装卸支出”、“堆存支出’’、“代理业务支出”、“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