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机船级证书,是指船东或其代理人按规定格式向船级社提出船舶机械(包括电器设备)人级申请,经船级社验船师检验符合人级要求后授予的相应证书。在以后营运中经船级社按规定进行保持船级的各种检验认为符合入级要求,如能遵循船级社保持才能继续保持其船级。该证书失效时,船体船级证书同时失效。
如换证检验到期时船舶不在预定进行检验的港口,经船舶检验机构认为正当和合理时,可将证书给予不超过3 个月的展期。经展期的船舶在抵达预定进行检验的港口后,不能再继续航行,必须进行换证检验。换证检验后的证书从换证检验完成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从展期前证书到期之日算起,客船不超过2 年,货船不超过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