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汉字
身(拼音:shēn),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最早见于甲骨文。本义为身躯的总称,引申泛指人或动物的整个躯体。
字源演变
象形字。像人的整个身躯之形。写法上突出腹部,一是因为腹部是身躯的主要部分,二是以此与侧身线条化的人字作“A”写法相区别。小篆便以这种象形写法结体。《说文》:“身,躳也。像人之身。” “躳”(躬)谓全身躯。或以为字形像人有身孕,又以《诗·大雅·生民》 “大妊有身”作为佐证,并不可信。本义为身躯的总称,又引指颈部以下大腿以上的躯干,后又引申为自己的生命,一生,一辈子,引申泛指人或动物的整个躯体。
详细释义
古籍解释
说文解字
躳也。象人之身。从人𠂆声。凡身之属皆从身。失人切
说文解字注
躳也。
吕部曰。躳、身也。二字为互训。躳必入吕部者。躳谓身之伛。主於脊骨也。
从人。申省声。
大徐作象人之身。从人、𠂆声。按此语先後失伦。𠂆古音在十六部。非声也。今依韵会所据小徐本正。韵会从人之上有象人身三字。亦非也。𦥔、籒作𢑚。故从其省为声。失人切。十二部。
康熙字典
唐韵》失人切。《集韵》《韵会》《正韵》升人切。𠀤音申。《说文》:躬也,象人之身。《尔雅·释诂》:我也。疏:身自谓也。《释名》:身,伸也。可屈伸也。《广韵》:亲也。《九经韵览》:躯也。总括百骸曰身。《易·艮卦》:艮其身。
又《系辞》:近取诸身。《书·伊训》:检身若不及。《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又《诗·大雅》:大任有身。传:身,重也。笺:重,为怀孕也。疏:以身中复有一身,故言重。
又告身。《唐书·选举志》:拟奏受皆给以符,谓之告身。
又《史记·西南夷传》:身毒国。注:索隐曰:身音捐。
又《韵补》叶尸连切。杨方《合欢》诗:我情与子合,亦如影追身。寝共织成被,絮用同功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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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政府.
.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5-03-1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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