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宋初为加强中央集权,改唐代道制,分境内为二十一路。其后分合不一。至道三年(997)始定为十五路。真宗时定为十八路。神宗熙宁年间又分为二十三路、二十四路。路置监司、军帅,而以转运使司(简称漕司)、提点刑狱司(简称宪司)、安抚使(或为经略安抚使,或但置马步军都总管、兵马钤辖)司(简称帅司)三者,为一代常制。三司治所或不在一地,分路也是不尽相同,如河北地区转运使司分为东西两路,帅司则因防御契丹需要分为大名府、高阳关、真定府、定州四路,宪司则合为河北一路。
其所掌虽转运使司以财赋,提点刑狱以司法,安抚以军事为主,但往往兼总他务,权任随时而变。北宋分路以转运司为主,其所谓二十一路、十五路、十八路、二十四路等,皆指转运司路而言。南宋因长期处于战争状态,分路以安抚司为主。其分有十六路,即指安抚司路而言。金仿宋制,分境内为十九路,亦有总管府路、按察司路、转运司路、统军司路、招讨司路之别。元时降为二级地方行政区划,置总管府,隶属于行省。明初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