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期摊提类账户(Inter-period Allocation Accounts)是指用来核算和监督应由若干个会计期间共同负担而又在某个会计期间一次支付费用的账户。主要有: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这类账户是基于
权责发生制原则设置的。
(1)有些费用先一次支付,但根据其受益期需要在当期和以后若干期方能逐渐计入生产成本或
期间费用。如订阅报刊杂志,一次要付若干月份的费用,但周月只应负担当月的费用。所以支付的订阅费就应先计入
待摊费用,然后再分配摊入有关费用;
(2)有些费用先逐渐发生,但结算办法要求过了若干期后才支付。如银行借款的利息,按其结算办法是按季3个月支付一次,而借款在借款单位每个月都发挥作用,因此,借款的利息虽然还未支付,也要每月计入有关费用将其预提出来。跨期摊提账户包括“
待摊费用”账户和
“预提费用”账户。
跨期摊提账户的结构是:
借方登记费用的实际支出数;
贷方登记各个
会计期间负担的费用数。付而尚未
摊销的
待摊费用数额。
“预提费用”账户的
期末余额一般在
贷方,表示已预提而尚未支付的预提费用数额。有时“预提费用”账户的期末余额也会出现在借方,如分期记入各期的费用额小,实际支付的数额大。
“预提费用”账户出现
借方余额,表示已支付而尚未
摊销的
待摊费用数额。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些是跨期的,应由几个会计期间共同负担。为了正确计算各个
会计期间的损益,必须按
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按收益的原则严格划分费用的归属期,为此需要设置跨期摊提账户。如“
长期待摊费用”“
预提费用账户”。
以上说明的是跨期摊提账户的基本结构。具体到“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两个账户,在结构上还小有差别:待摊费用是先发生后摊配,因而是先登记借方后登记贷方,余额在借方,而不可能发生贷方余额;预提费用则是先预提后支用,因而是先登记贷方后登记借方,
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
贷方余额为预提费用,
借方余额实际是
待摊费用。
“预提费用”账户的这一特点,说明它实际上是
资产负债账户,即
双重性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