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自然人是“跨国法人”的对称。指超越一国管辖范围,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同管辖的自然人。跨国自然人可以在一国为公民,在另一国为居民,同时被两国行使公民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可以在两国均为公民,同时被两国行使公民管辖权;也可以在两国均为居民,同时被两国行使居民管辖权。
跨国自然人的存在使国际税收的产生具备了必要的条件。因为作为对跨国自然人行使管辖权的不同国家都可以对跨国纳税自然人行使征税权,在一定条件下,就会造成对跨国自然人征税的交叉重叠,产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权益分配关系,使之成为国际税收所涉及的跨国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