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轨理论是一种解释越轨行为的理论。美国社会学家默顿根据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的失范论提出。默顿的《社会结构与失范》和《社会结构与失范理论的连续性》两文中有详细阐述。认为越轨行为的许多重要形式(如少年犯罪)由社会规范本身的职能和社会结构及社会结构发挥作用的方式引起,以文化或规范的方式描述的目标和以结构的方式描述的实现目标的手段在理解越轨行为方面有重要意义。当社会成员愿意追求社会为其规定的目标并能获得社会为其规定的手段时,正统的目的和手段处于一种平衡状态;当社会成员不愿追求社会为其规定的目标,或被排斥在正统手段之外,或对正统目标和手段不感兴趣时,目标与手段之间即出现不平衡状态,默顿称之为“社会失范”。
此时,个体会体验到压力或失范性紧张,并试图加以缓解,便产生越轨行为。默顿还列举失范状态下人的五种行为方式:遵从、创新、形式主义、退却主义、造反。默顿认为,创新是人对因结构而产生的失范性紧张作出的最普遍、最重要的反应,亦是最常见的一种越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