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是唐代诗人王昌龄(698—约757)创作的一首五言诗,出自《全唐诗》。
作品原文
越女
越女作桂舟,还将桂为楫。
湖上水渺漫,清江不可涉。
摘取芙蓉花,莫摘芙蓉叶。
将归问夫婿,颜色何如妾。
注释
①诗题《才调集》作《采莲》,全诗校云:“《乐府诗集》作《采莲曲》”。
②桂舟:桂木所造之舟。小船的美称。
③揖:划船的短桨。
④渺漫:水势广远无际的样子。
⑤不:全诗校:“一作初。”
⑥将归:拿回去。
作者介绍
王昌龄(698—约757)唐代诗人。字少伯,唐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公元727年(开元十五年)进士及第,授秘书省校书郎。公元734年(开元二十二年)中博学宏词,授汜水(今河南荥阳县境)尉,再迁江宁丞,故世称王江宁。约在公元737年(开元二十五年)秋,获罪被谪岭南。三年后北归。公元748年(天宝七年)谪迁潭阳郡龙标(今湖南黔阳县)尉。安史乱后还乡,道出亳州,被刺史闾丘晓所杀。
王昌龄在当时曾名重一时,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称,擅长七绝,被后世称为“七绝圣手”。存诗一百七十余首,多为当时边塞军旅生活题材,描绘边塞风光,激励士气,气势雄浑,格调高昂,手法细腻。